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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合肥“双向约束”,拿地必开工

发表于2008-06-03
合肥“双向约束”,拿地必开工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出台新规定,针对目前出现的少数合肥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后不能按时开工的情况,合肥市将继续加强“双向约束”力度。对社居委用房、学校等配套公用设施,国土部门将实行单独供地。
合肥市规划、国土、环保、人防、消防等部门,将严格按照“规范简化”的原则,缩短办事时限,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工作量,努力为用地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用地单位按规定的时限开工建设。
为真正落实“双向约束”,今后包括国企改制改革涉及的土地处置,都要严格实施100%的“净地”供应,凡不是“净地”的,坚决不上市供应,即使是“模拟净地”供应,也要明确拆迁安置方案、拆迁安置完成期限、拆迁安置责任主体和违约责任处罚措施。
此外,为保证用地单位取得土地后能迅速开发建设,今后,合肥市规划部门将不再出具模糊的、原则性的规划设计条件。对社居委用房、学校等配套公用设施,规划部门将改变现行按项目配套的方式,采取区域配套方式,提前做好全市公用设施布点专项规划,并严格按照服务半径要求,出具规划选址条件。
对规划部门选定的配套用地,该市国土部门将实行单独供地;涉及的用地单位将要按照即将出台的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费缴纳标准,及时向政府缴纳配套建设费用,由政府组织统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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