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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环内拱门、彩旗、横幅一律取缔 市区户外广告整治全面提档升级

发表于2016-06-15

   昨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经营行为,市区已着手对二环路及其以外100米范围内的区域,金华山旅游经济区、金义都市新区核心区块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设置一批、整改一批、拆除一批”的方式,促进市区户外广告全面提档升级,确保合理利用、规范有序、整洁靓化。


已采集各类问题广告600多处

为了突出广告效应,如今不少商家都会想方设法让自己设置的广告更加醒目,由此导致同一街区内的建筑立面上广告形式多样,高低错落,秩序零乱,极大影响了城市美观。

昨天中午,记者沿着八一南街细细观察了一番,发现沿街店铺上方的建筑墙面贴满了五花八门的广告,有英语兴趣班、美发用品、祛痘广告、家政服务等等。类似的情况在市区其他道路两侧也十分常见。记者注意到,这些广告除了有碍观瞻外,还存有安全隐患。有些商家为突出广告位,随意增大设置面积,遮挡了建筑窗户,不但影响房屋采光,紧急时也会妨碍消防救援。市执法局审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前期排摸,目前已采集各类问题广告600余处。


14类广告将分批逐一进行整治

据悉,市执法局已将收集到的问题广告划分为14种类型,接下来将分类分阶段逐一进行整治。整治将坚持“三个原则”,即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对设置在公共场地、公用设施、公用建(构)筑物等公共产权性质空间的户外广告阵地统一纳入市区管理平台,实行公开出让;按照“可纳尽纳”原则,努力将非公共产权性质且用于经营性的户外商业广告阵地统一纳入市区管理平台,实行协议管理,按比例分成;按照“该纳尽纳”原则,对以公益名义审批但实际已转为商业用途的户外广告阵地进行逐一规范。


各类违法广告怎么整治?执法部门也制定了详细的对策:对于墙体广告、独立落地式广告、围挡(墙)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等符合设置条件但未经批准设置的,执法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符合设置条件但逾期未整改或不符合设置条件的,将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拆除。屋顶广告除已批准设置的楼宇名称或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中已明确的外,其他一律予以取缔。垂直墙体广告除已批准在商业区及详细规划确定区域设置的外,其他区域垂直墙体广告一律予以取缔。气球、拱门、彩旗、横幅等一环以内一律取缔;一环外未经审批的,一律取缔。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明确禁止设置的户外广告一律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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